“本周获得五颗星的纪检监察监督员是白新恒、贺雪焕、朱小宁、李志华、骆登高。”这是新丰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马巧娟在纪检监察监督员周例会上对各纪检监察监督员上周工作开展情况的表扬通报。
按照区纪委监委“三个一”工作机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监督员工作能动性,遵循“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原则,激励纪检监察监督员主动作为、为民服务,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近日,新丰街道纪工委、监察组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制定了《新丰街道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员周评星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周评星制度)。
周评星制度以全体纪检监察监督员为参评对象,由街道纪工委委员每周根据评定依据对各纪检监察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逐一讨论、综合评比,以每周获得星值作为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评定依据分为基础项和加星项两大项。基础项包括参加周工作例会、监督检查资料报送、周工作开展等情况。加星项包括监督检查中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主动发现社情民意、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化解基层矛盾等情况。根据评定依据将星值设置为五颗星:优秀获五颗星,良好获四颗星,较好获三颗星,一般获两颗星,较差获一颗星,差为零颗星。
周评星制度使各纪检监察监督员工作动态一目了然,大大激发了他们履行监督职能动能。“周评星制度让我对监督工作更有动力,也让我看到了与其他监督员的差距,我要争先创优,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工作,切实维护身边群众的根本利益。”新丰街道刘寨村纪检监察监督员贺雪焕在周例会交流发言中说到。
下一步,新丰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将充分发挥周评星制度作用,继续创新工作载体、提升工作质效,积极发挥基层监督员“探头”作用,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临潼区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