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2-04-29 17:45:27       来源:临潼区纪委监委

2022年“五一”劳动节将至,为进一步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防微杜渐,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现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临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秦保办)原主任冯升院等4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2013年至2016年,冯升院在任区秦保办主任期间,以购买水果、劳保用品等名义,在区秦保办下属单位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违规报销烟酒、茶叶等共计151109元。时任秦保办会计兼出纳任锐苗、执法大队队长张一卓、执法大队会计兼出纳张玉婷3人在明知该报销事项为区秦保办购买烟酒、茶叶等费用的情况下,违规经手报销了上述款项。此外,冯升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2月,冯升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任锐苗、张一卓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玉婷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再次表明,纠正“四风”绝不能“松口气”“歇歇脚”,要时刻保持“在路上”的清醒和“抓必严”的态势,持续正风肃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带头严守纪律规矩、抵制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认识纠治“四风”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坚持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节日期间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靶向发力、持续用力,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坚决刹住节日“四风”,确保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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