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临潼区代王畜牧兽医站(以下简称畜医站)原站长王岗、原会计刘茹萍2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7年3月15日至2018年2月2日,因刘茹萍经常请假,王岗为方便支付代王畜医站办公楼及宿舍楼建设工程款,安排刘茹萍分10次将代王畜医站公户工程款和职工集资款共计80.2万元转入其私人银行账户。此外,王岗、刘茹萍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且王岗还涉嫌贪污犯罪。2021年7月,刘茹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