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12-17 18:04:12       来源:临潼区纪委监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 2020年1月6日至3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3方面19类问题,提出整改建议4条。我院党组对反馈意见细化分解具体问题19个,制定整改措施58条。2021年5月31日至6月3日, 区委第三监督检查组区法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于923日向区法院党组反馈了5类问题4条建议,临潼法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安排。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法院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抓落实情况

2020年10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院反馈问题大会上,我院党组对反馈的19条问题全部认领。随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会,由党组成员对19条问题按照分管领域进行分解认领,明确责任到人。经院党组充分酝酿,研究制定了我院整改方案,针对3方面19条反馈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所有问题由院党组成员按照分管领域牵头整改,并要求各党组成员定期向院党组上报整改情况。2020年12月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履行“四个亲自”抓,实行1+N整改方案和1+N整改报告工作机制。召开警示教育活动两次,重点是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要求全院干警要以此为戒。

通过此次巡察整改,首先推动了我院执行工作改革,进一步落实了司法改革要求和破解执行难工作要求,完善了执行团队工作机制,极大提升了执行工作质效;其次推动了我院行政管理科学化进程,尤其是提升了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升了审判辅助工作质量,从而更好促进全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整改工作开展后,我院研究制定了《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机关及人民法庭建筑本体改造项目承办流程》、《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公务出差审批办法》、《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办法》等4项规章制度及方案,对《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财务票据报销规定(修订)》等2项规定进行了修订。再整改再落实期间研究制定了《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建立了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新建各类党建、业务管理、干部管理、廉政监督制度31项,建立了较为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

二、全面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关于对党的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够全面系统,改革创新意识和大局意识还不够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的分析,深入剖析理论学习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区法院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一是狠抓政治学习,党组书记亲自抓政治学习,提升了干部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水平。制定了《理论学习制度》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办法等两项学习制度;二是组织全院干警再次全面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制定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办法》;三是加强干警改革创新意识和大局意识,研究修订了法官干警超办案奖励机制,用科学方法有力提升干警改革创新意识和大局意识。

2)关于落实学习计划不严格、不规范,学习压力层层递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1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时,注意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提升计划可行性,合理统筹业务工作与党组中心组学习时间安排;二是要求各支部上报2021年“三会一课”计划安排表,明确基层干警学习时间安排;三是院党总支加强监督,定期对基层各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学习讨论情况,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学习安排计划落到实处。

3)关于党支部在学习教育中作用发挥不充分,活动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8个基层支部明确党务干部8名,确保各支部工作责任到人;二是对各党支部党务干部进行了党建业务培训,提升党建工作人员素养,确保党建活动开展能够多样、有效;三是院党总支副书记与相关法庭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要求各基层法庭党支部要规范党内生活,高度重视党支部活动,做到党支部各项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迹可循、切实有效。

2.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运用不够充分问题。

1)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初心使命有所减弱,缺乏担当创新意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司法为民是法院工作的根本目标,法院领导和干部的初心应当是服务人民,使命应当是实现公平正义,引导全体干警树立公仆意识,对待当事人要耐心、细心,杜绝简单、急躁情绪。二是在审判工作中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将投诉率、信访率纳入法官干警工作考核,杜绝单纯为完成任务而结案的情况,通过提升审判质效坚守法院的初心和使命。三是院党组书记亲自抓主题教育落实工作,从每名干警接待当事人的态度抓起,从每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结案抓起,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教育成果,转化为改善工作作风、提高案件质量的成果。

2)关于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指导和推动工作质量提升做得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巡察整改期间研究制定了建筑本体改造项目承办流程、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公务出差审批办法、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办法等4项规章制度,对差旅费管理办法、财务票据报销规定等2项规定进行了修订。教育整顿期间制定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监督、案件质量管理、队伍建设等相关规章制度31项,再整改再落实期间制定公务卡使用、公务接待等相关制度2项;二是要求院监察室加强制度落实监督,对不按照规定执行的干警严肃处理。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弱化淡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党组成员摒弃以业务工作替代意识形态工作的错误认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制定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二是我院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期,由院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对于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自我剖析的、未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要求其重新撰写民主生活材料。

4.关于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使命感、责任感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以上问题,我院对2021年度员额法官目标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同时以党组会议纪要形式下发至全院各庭室,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一是将原有的仅以结案数为考核目标的标准调整为结收比与结案数相结合的考核标准,2021年我院法官考核标准为在完成结案数的基础上,结收比达到1:1.01以上,从而有效化解积案;二是下调院长、副院长、庭室负责人案件任务数,制定了院庭长监督责任管理办法,要求院长、副院长、庭室负责人把好案件质量关,控制好案件发改率,提升院、庭、室管理水平。

5.关于落实国家司法体制改革仍需加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不断发挥积极主动性,通过司法改革、调整案件考核机制,调动法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二是“一审一书”配置已经完全到位,法官助理配备已新招录、选调法官助理14人,并积极与市中院、省高院协调扩编事宜;三是院党组书记亲自抓司法改革工作的纵深开展工作,积极探索配套改革措施,发挥出司法改革带来的红利。四是经过科学调研,参考其他兄弟法院考核方案,对我院2021年员额法官、执行员目标考核方案进行了调整,采取结案数和结案率双重考核方式,将案件发改率、投诉率纳入考核范围,切实提升案件审执质量。五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制定了独任法官管理办法、院庭长监督管理办法、案件评查办法、类案检索等多项规章制度,堵塞了案件管理漏洞,统一了案件裁量尺度,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

6. 关于破解执行难问题力度还不够大问题。

(1)关于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战略任务创新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落实创新意识,区法院执行局进行团队化改革,制定了《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推进执行团队化模式和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按照司法改革要求部署,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员保障、提高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为重点,执行局成立了执行综合团队、速执团队、三个执行实施团队、执行裁决团队,并于2021年1月20日运行。

(2)关于执行工作在管理方式方法上还不能完全契合新时期案件执行的新要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对案件管理方面,制定《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转规定》,结合团队化改革,对卷宗如何流转,制定规范、加强管理;在对人员管理上,加强信息化建设,邀请驻西安中院执行系统运维人员对内网运行进行培训,提高执行干警、书记员操作水平,以内网操作节点时间点倒逼各执行人员重视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关于案件执行推进和到位缓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1月开展了为期45天的执行会战行动,制定执行会战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夯实责任,每周一召开疑难复杂案件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执行工作,积极开展“三秦飓风”专项行动、“六稳”“六保”专项行动、欠薪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并邀请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4)关于执结率低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1月初,临潼法院党组针对执行案件结案率在全市排名较为落后的情况,积极进行整改,经过为期50天的执行会战活动,全面完成了2020年度目标任务,在全市处于第一梯队。二是完善执行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将执行到位率、投诉率纳入考核范围,作为评优、先进的考核标准。2021年上半年较去年同期,执行案件执结率、到位率均得到提升,投诉率降低。

(5)关于个别执行干警办案理念上还存在等、靠、拖的畏难思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因执行局执行干警年龄差异化严重,2021年向执行局补充90后执行干警及法官助理2名,同时通过团队化改革、完善考核考评办法,督促各执行干警增强文明执法、公平执行、公正执行意识,从而克服等、靠、拖的畏难思想。

(6)关于工作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执行案件投诉率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为减少案件投诉率,执行局局长与各信访案件被投诉干警进行交流,从思想上,督促个别干警要提高文明执法的意识。并将投诉率纳入各干警考评范围,从根本上提高了执行干警工作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执行案件投诉率得到有效降低。

7.关于落实中央风险防控要求结合实际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干警思想教育,提升干警“四个意识”,减少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继续增加;二是修订完善了我院社会风险防控预案,加强对办案区域辅警人员处突防控能力培训,提升辅警人员处突防控能力提升;三是基本完成“六专四室”建设,极大提升了我院风险防控硬件基础设施。四是4个人民法庭选派8名辅警,充实基层法庭安保力量。

8.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到位,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了党组会议会前调研,能够将每次党组会议议题提前以书面会议通知方式下发至各党组成员,涉及需要上会表决的议题,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起草书面意见,会议研究决议后,以党组会议纪要形式下发;二是要求院党总支加大对各党支部工作的指导、督导,确保各党支部各项党建活动认真严肃开展,以党建促业务工作,以党建促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9.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二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保持监督执纪问责严紧硬的高压态势。对本单位干警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摒弃不愿担责、不愿动真碰硬的老好人思想。对一名庭长予以批评教育处理。教育整顿期间对55名干警给予了第一种形态处理,召开警示教育会2次,组织全体干警参观了西安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三是制定了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相关规定1项。

10.关于脱贫攻坚联户帮扶措施单一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院党组再次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悟透讲话内涵,提升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认识。二是主动利用法院工作特点,积极参与全区脱贫攻坚战斗,加大对贫困人员司法救助力度,主动入社区、村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等弱势人群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维护贫困户合法权益。三是在深入街道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针对贫困户自身实际,制定有针对性、有可行性的扶贫扶志计划,想方设法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还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继续坚持重实绩,不单纯听汇报,多下基层看看,多解决干警关心的问题。二是坚持做好法院开放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三是对我院廉政保证金、办案补助、加班费、案件扫描装订补贴等发放的依据、范围进行调研,确保依据发放、据实发放。

1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够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政法工作条例,加强干警对待人民群众的服务意识,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结合干部作风整治百日行动,彻底消除法官干警身上的“官气”,教育干警多接“地气”;二是建立了信访案件研讨机制,及时召开涉信访案件研讨会议,对于长期信访案件,认真查找原因,制定解决方案,在全院范围内及时进行通报,做到举一反三;三是院执行局进行了团队化改革,制定了执行团队化模式和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改革后,按照中央司法改革文件精神,案件由承办的员额法官负责其团队所有案件质量问题,确保了执行案件质量;四是院执行局提高执行案件款给付速度,严格按照案件程序时限要求返还案件款,从严处理敷衍塞责、拖延办案、推诿扯皮的案件办理人。对情况特殊、短期内无法给付案款的案件,及时向院党组汇报研究。

1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今后各相关人员要各司其责,各自遵守院内规定,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做到认真负责,敢于同不符合制度的行为说不,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确保财物发放按制度按需求,对于不按要求执行的责任人、经办人交院监察室严肃处理;二是进一步规范财物发放管理流程,严格执行本院已建立的固定资产领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财物管理有记录,报废有手续;三是建立了院固定资产台账,要求所有固定资产必须及时登记入账,入账必须附会计凭证及资产清单;四是建立了建筑本体改造项目承办流程、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2项规章制度,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五是对负责财务管理的分管领导及具体管理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挺纪在前,明确责任,要求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14.关于财经纪律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综合办公室梳理我院既有的差旅费报销、票据报销等相关财务制度,对旧制度予以修订完善。二是对我院此前欠缺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予以补充制定。三是加强制度的学习和执行落实,加强财务工作监督管理,规范我院财务管理各项工作,确保遵守财经纪律。修订了财务票据报销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了公务出差审批办法、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规定等多项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同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制度落实。四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认真调研考察,选定了车辆维修机构。五是增加了一名具有会计职业资格的专业干部,担任财务人员,充实财务管理队伍。  

15.关于廉政监管存在漏洞,有资金流失风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已有的相关规定,根据我院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共修订建立相关制度7项;二是定期组织党组成员、院领导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其带头遵守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三是制定了公务卡使用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6.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弱化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实基层党建干部队伍,8个基层党支部已确定8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年轻基层党务干部负责党建工作,院政治部对党务干部进行了党务工作集中培训;二是各党支部及时上报了2021年“三会一课”计划表,院党总支每月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活动开展及党建督导检查做到了踏雪有痕;三是向一个基层法庭调整一名中共党员担任副庭长,确保各法庭党支部至少有3名党员;四是3名党组织关系存放在本院支部的干部子女,已将党组织关系转至其所在社区党支部。五是建立了党支部考评办法,提升了党支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17.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不够到位,督促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充分认识管党治党的重要性,在行动上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夯实责任。二是党组书记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院党组已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安排、年中有监督检查、年底有考核总结。三是严格落实在管党治党方面中央已有的明确制度,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制定了党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相关规定1项,压实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四是加强了对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支持,积极采纳纪检组关于加班费发放等监督建议,加强了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

18.关于党管干部执行力度不够有力,选人用人矛盾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了党管干部力度,在选人用人前期做好了调研工作,确保党组决定公信力。二是加强选人用人筹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合理配置干部队伍。三是增强选人用人担当意识,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

19.关于三项机制运用不足,队伍建设活力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院政治部为做好选人用人、人事调整工作的全局谋划,已向院党组及各庭室负责人征求意见,拟建立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的人才储备方案。二是院政治部已向区委组织申请进行科级干部调整,待批复后将尽快完成部分科级干部调整,调整对象均为敢于担当、品德优秀、能力突出的80后年轻干部,科学构建我院中层干部队伍;三是2020年、2021年累计招录90后年轻干部11名,选调80后干部3人,继续充实我院干部队伍年轻力量,从而加快建立年轻化法官干警队伍。

(四)再整改再落实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院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年工作重点。二是梳理岗位负面清单。标示雷区、划定红线,立足岗位职责特点建立全覆盖、无盲区的监督制约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三是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在全院开展纪律作风百日大提升行动,切实促进作风转变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拧紧责任链条。引导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二是健全考评机制。印发《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将党建工作作为部门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加强监督指导。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工作要求提高党组织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 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问题。

一是设立关键岗位清单,实行相关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择优配强法官干警队伍。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树立“严管就是厚爱”意识,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常抓不懈、严抓不懈三是开展纪律作风百日大提升行动,不断加大监督巡查和惩戒力度,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

4. 关于案件审判发改率偏高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案件发改率偏高的深层次原因,提高整改成效。进一步压实责任将案件发改率较高作为顽瘴痼疾抓好长效整治。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审判执行工作长效长治水平

5. 关于公务卡使用管理仍不规范问题。

   一是建立公务卡使用人员台账,推进公务卡使用力度。二是制定《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把关公务接待三是不定期开展虚报冒领整治工作,规范预算资金支出,坚决清理清退超标准报销费用及杜绝违规领取津补贴行为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对我院整体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我院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改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全面性成果。但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仍需进一步压紧压实,尤其是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还需进一步落到实处,对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二是建章立制仍存在滞后性,习惯于出现问题后制定制度,缺乏前瞻性、计划性;三是巡察整改工作日常监督不够,巡察整改开展后我院已落实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制定了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但在巡察整改、制度落实方面监督不经常、不全面,监督执纪力度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院党组将继续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一是思想重视再强化。院党组将继续加强对整改巩固提高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整改巩固提高工作责任。主动担起对整改巩固提高工作负总责的责任,加强整改巩固提高工作的统筹和协调,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整改巩固提高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是建章立制再推进。对整改完成的要继续巩固坚持,确保整改成果长期有效;对已经建章立制的,要严格遵照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提升法院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监督检查再落实。院党组将定期检查整改措施是否长期坚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整改巩固提高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通过巡察监督,不断推动我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1360112;邮政信箱: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北路4号(区法院);电子邮箱: ltfy006@126.com。




中共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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