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问责典型案例

 

时间:2021-10-15 16:57:52       来源:临潼区纪委监委

为强化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督促和激励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3起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临潼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黄志超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黄志超作为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在残疾人补贴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出现残疾人补贴重复享受、违规享受、核算不准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1月,黄志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潼区骊山供销社主任潘社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改造骊山供销社大棚商场问题。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潘社教在骊山供销社大棚商场改造过程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将应由骊山供销社办理的相关规划建设手续委托给租用该商场经营的老板陈某办理,且在明知陈某在未办理建设工程手续即开工建设的情况下,没有对陈某组织的施工行为进行制止,后经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潼分局认定为违法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3月,潘社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临潼区任留街道南屯村党支部原书记姚联锋违反群众纪律,在划拨宅基地过程中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问题。姚联锋在任任留街道南屯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决定向申请宅基地的3户群众每户收取费用5500元共计1.65万元,后该笔费用全部纳入南屯村自建账目管理,用于村务支出。姚联锋违反群众纪律,在划拨宅基地过程中违规收取群众费用。2021年3月,姚联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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