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8日至6月1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人社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人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意见反馈后,区人社局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对整改工作推进进行了专题研判,对整改成果、报告进行了专题审议,确保了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程领导,促进巡察整改工作圆满完成。
(二)多措并举,迅速整改。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巡视工作有关的制度规范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了党员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的认识;二是制定整改计划,实行挂图作战。根据整改方案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制定了整改任务时间表和进度图,倒排工期,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区人社局严格按照巡察办要求,制定了1+N整改方案,对承办的每项问题都要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及措施,确保问题整治效果。
(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了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发生,区人社局对现有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先后制定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制度》《公务出差管理办法》《干部请假休假管理制度》《就业资金管理制度》《社保基金管理制度》等26项制度,修改完善了《会议管理制度》《党委成员包抓基层单位工作制度》《党委议事规则》《机关学习制度》《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等15项制度,将整改成果落实为常态化、制度化。
(四)扎实整改,效果显见。在整改工作中,坚持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果。区人社局在党的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建引领中心工作等方面都得到了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区人社局党委从严管党治党能力,提升了党委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高,服务中心、服务大局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一定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意识形态等方面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思想理论水平;二是印发了《关于在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开展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通知》,在全系统开展了主题教育“回头看”,着力整改学习不深入、研讨交流少、监督不严格、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三是及时制定了区人社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局党委坚持对意识形态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切实守好意识形态阵地。
2.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了《党委班子成员包抓基层单位工作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系统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按计划抓好党建工作落实;二是完善了《区人社局党委议事规则》,明确了党委会议事程序,充分发挥班子的集体智慧,发扬民主科学决策。
3.关于“落实相关稳就业促就业政策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落实各项补贴,加快执行进度,保持资金支出进度与序时进度基本一致。通过媒体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项补贴政策的知晓率,通过援企稳岗宣讲入企走访送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参加以工代训等,扩大政策覆盖面,落实好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的资金支持;二是优化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办理程序,加强基础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创业就业作用。
4.关于“就业扶贫培训对象不突出,推动就业创业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增添措施,合理规划培训工作,按照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开发设置方便劳动者就业的专业项目。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的培训项目投入更多精力,特别是实施适合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需求的培训项目,让困难群众体会到实实在在的帮扶,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二是进一步发挥以培训促就业的功能,拓宽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渠道。加强与区内外各企业用人单位的对接与联系,收集整理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有针对性的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行上门宣传发动,强化岗位推荐,将合适的就业岗位信息、培训信息精准传递到每家每户每个需要帮扶的贫困户劳动力;三是加强对全区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的推送力度,成立四个就业工作督导组,深入全区23个街办进村入户宣传就业政策,确保贫困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四是加强培训结业后的跟踪服务,在职业资格能力证书申领、发放过程中加强与省级、市级人社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对通过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的人员加快办理和发放考核鉴定证书,促使劳动者培训后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5.关于“惠民项目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范操作流程,严把资料审核关,确保申请资料完整规范;二是严格创业担保贷款审核程序,加强对项目的先期考察和跟踪问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项目考察要求、资料审核要求,切实提升项目效用。
6.关于“事业单位管理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全面完成区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二是加强工作监督,夯实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本单位情况的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大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西安市D、E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宣传贯彻力度,鼓励新引进人员积极申报人才认定,对提交申请进行人才认定的人员,做到了随时受理,及时办结。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关于“存在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党委成员包抓基层单位制度》,落实了党委成员定期约访下访制度;二是印发了《关于在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通知》和《在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通知》,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高标准、严要求、见实效”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按照要求,各单位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理论书籍、党纪党规、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进行了一次深入“扫除”。
8.关于“一些为民服务工作推进较为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提升窗口单位服务。高质量高标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设,梳理完成人社领域“一网通办”事项131项,编制了就业和社保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共68项已通过区政府网站公示;二是切实加强劳动监察工作能力,建立完善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与法院强制执行的协调机制,保证执行的效果与效率;三是加强闲散劳动力市场管理,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岗执勤上岗期间佩戴工牌,采取教育、劝导、疏散等方式,及时将道路上聚集的人员疏导到人行道上,确保道路畅通。
9.关于“基层单位和干部中存在一定的散漫虚作风表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开展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对照活动要求对系统单位、干部职工作风顽疾进行了深入查摆,并逐一进行了整改;二是严格了考勤、请销假等相关制度,确保不出现人员不在岗、迟到早退等问题;三是组织开展人社系统政风行风“两查两提升”活动,重点从履职尽责、作风行风、政治能力、工作能力四个方面,对单位和干部个人作风顽疾再次进行了深入查摆,促进了作风转变。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人社局《就业资金管理制度》《社保基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对办公用品支出清单等相关财务手续进行了全面自查,做到了账目清晰、资料齐全;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培训资金管理使用程序,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层层审批,完善资料,各类培训工作做到了程序合格、资料完备;三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局机关财务审核程序,在办公用品采购时严格执行财政局集中采购有关规定,在相关支付凭证、原始发票中严格落实经办人、验证人双重签字制度;四是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做好会计工作,明确了财务审核报销经办人为机关会计,验证人为单位负责人,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1.关于“执行相关纪律要求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出台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公务出差管理办法》,明确局属单位津补贴发放、财务报销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进行报销;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定出台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用油、维修的监督,节约车辆使用费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组织部要求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向各支部转发了区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并各自制定了“三会一课”计划,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党支部活动纪实本》要求规范记录,各类要素齐全;二是向各支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党费收缴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并督导各支部严格执行。
1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并组织党委班子、基层支部支委班子、普通党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进一步加深了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认识和理解;二是高标准开好了“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了有方案、有发言提纲、有批评意见、有整改措施,各项过程性资料齐全;三是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按程序做好了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4.关于“干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按标准、按程序使用干部,依规做好干部借调工作;二是制定了《区人社局干部请销假制度》,严格请销假程序和上下班考勤,强化了干部队伍纪律。
15.关于“个别下属单位人员配备不到位,制约工作正常开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委对下属单位人员力量的全面统筹,2020年、2021年通过全省公务员招录,为下属单位新招录公务员6名;二是2021年劳动监察大队新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辅助工作,充实了劳动监察执法力量。
16.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夯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制定了《党委成员包抓基层单位工作制度》,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岗位职责,全力抓好基层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压力传导,实行周汇报、月总结,定时不定时检查,年终考核的模式,全面加强党委对基层单位的管理监督,切实杜绝各类问题发生。
(四)对区委巡察组四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措施
1.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打造坚强领导核心”的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先后召开党委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领导决策水平及理论指导实践能力。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了党委领导班子“四个自信”、强化了“四个意识”,增强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完善了《区人社局党委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召开会议、集体讨论、进行决策,并做好会议记录,提升了党委议事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关于“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服务群众水平”的落实情况
一是始终坚持聚焦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聚焦省市部署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人社主责主业,及时制定了《人社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方向。同时,及时对承担的省市考、十项重点工作任务、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了工作推进。
二是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提请区政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稳就业工作专班,实施了“技能提升线上培训”“农民工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企业以工代训”等系列大型技能提升培训。
三是扎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相继开展了就业扶贫“三排查三清零”“对标补短”系列专项行动,成立4个就业扶贫督导组持续下沉街办、村组开展就业扶贫督导和“送政策下乡”活动。截止2020年末,全区540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就业8238人,实现了每户至少1人就业;全区16615名贫困劳动力中符合参保条件的12302人全部纳入了城乡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高标准通过了市、省两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验收。
3.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锻造人社铁军队伍”落实情况
一是全方位夯实党的建设基础。积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区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聚焦管党治党和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坚决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深入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区人社局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奋力谱写临潼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实施意见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把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委学习计划、支部“三会一课”必学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
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委把关作用,落实党委书记、分管领导考察识别选用干部责任,大力培养年轻优秀干部,注重他们的培养和成长,以压担、负重、担当历练考验。在教育提升方面,把“互联网+”纳入党员教育管理之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学E西安”干部网络学院线上学习,实行动态化管理,坚持以学习教育提升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真廉洁的能力水平,着力打造人社铁军队伍新形象。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按照区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聚焦管党治党和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坚决将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规范基层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了《区人社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人社党建工作,讨论决定局系统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我局党建各项任务,积极推进中央和省市、区委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地生根。向各支部转发了区委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的通知》《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规范支部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
按照巡察整改任务推进要求,整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区人社局党委将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积极服务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及各级人社工作部署,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激发干事创业动力活力,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方面改革创新,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指导人社工作的有力武器。
一是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区人社局党委将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全局工作当中,强化风险防控,紧抓工作纪律,确保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效果明显。
二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局党委实际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财务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以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的良好局面。进一步严肃执纪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是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发展。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重点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大对思想政治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各项经济指标、脱贫攻坚、稳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者权益维护等方面重点工作入手,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狠抓落实,为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9-83812967;邮政信箱:临潼区书院门街41号;邮编: 710600;电子邮箱:ltqrsj@sina.com。
中共西安市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