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纪律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近日,临潼区纪委对6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这6起典型案例如下:
1.临潼区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兼经理任骊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任骊风在任临潼区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兼经理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企业到期贷款未清偿、连年亏损且偿债困难的情况下,向民营企业借款并支付利息,加重企业负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6月,任骊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潼区何寨街道交通城建土管科科长白骊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白骊光作为何寨街道交通城建土管科科长,违反工作纪律,在负责辖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造成非法占用耕地建房事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5月,白骊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临潼区何寨街道马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西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张西江作为何寨街道马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违反工作纪律,在协助街道对辖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造成非法占用耕地建房事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5月,张西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临潼区质安站副站长杨磊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杨磊作为区质安站副站长,违反工作纪律,未按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复工复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导致辖区某大厦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4月,杨磊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临潼区骊山街道城建交通科原科长张大为违反工作纪律,在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过程中工作失职问题。张大为在任骊山街道城建交通科科长期间,对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思想不够重视,工作流于形式,所属城建交通科对辖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导致某大厦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4月,张大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6.临潼旅游商贸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旅游商贸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主任王勇强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问题。王勇强在任旅游商贸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实施代新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及现代工业小区雨水蒸发池整治中履职不力,致使雨污直排、蒸发池问题长期存在。此外,王勇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王勇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